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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法律圆桌邀专家解析,疫情可否构成法律上的不可抗力?

福州在线 2020-01-27 来源:未知 可分享

今年以来,来势汹汹的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日常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大量法律问题因此产生:非医护相关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为何不能认定为工伤?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能否从法律角度彻底根治吃野味的习惯?

近日,知乎邀请中国民商法律网,日内瓦大学国际法与欧洲法硕士、知乎用户“陆六六”共同主办圆桌“疫情应对法律指南”,并邀请上海检察青年工作委员会、知乎法律话题优秀回答者“王瑞恩”等专业机构和业内人士作为嘉宾,为网友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可信赖解答。截至目前,圆桌浏览量已超过2185万。

 

 

企业员工新冠肺炎不算工伤,复工方法可灵活调整

2月21日,人社部表示“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一认定方式引发网友热议。对此知乎用户“深蓝大师兄”认为,“依据真的有,而且挺充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可归类为两种: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新冠肺炎潜伏期长,难以证明因工作而感染,且不属于职业病范畴,因此除医护人员及其他疫情防护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工作期间感染不能认定为工伤。

知乎用户、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梵珈葉”认为,面对复工员工无需过度恐慌。企业在复工前应提供必要防疫和劳动保护措施,并且通过远程办公、分批复工等灵活形式恢复生产经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不可抗力是相对概念,对租房影响需具体分析

2003年非典过后,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便被广泛讨论,对于这一问题司法界目前并未形成共识。圆桌主办方“中国民商法律网”引用颜雪明律师观点,“不可抗力是相对概念,只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构成合同履行的客观障碍,成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正当理由。”

对于网友关注的疫情期间房屋租赁问题,颜律师建议:“第一,居住型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应以发生疫情为由,解除、变更合同,或者要求减免租金,除非因疫情的发生,房屋丧失了使用功能;第二,对于经营性的房屋租赁合同,要区分短期租赁与长期租赁;第三,对经营性的房屋租赁合同,需根据合同内容,评估疫情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程度;第四,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疫情为不可抗力,或者排除了疫情为不可抗力,都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依照合同处理最为公平。”

 

仅靠法律无法根治陋习,应多角度提升食客吃野味“成本”

疫情以来,大众闻“野味”色变,能否通过法律根治吃野味陋习成为网友关注问题。“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管理工具,所能做的是改变一个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圆桌嘉宾、知乎法律话题优秀回答者“王瑞恩”认为吃野味的成本包括金钱成本、社会成本(他人负面评价)和法律成本(违法代价和被追究概率)。食客吃野味许多时候出于炫耀心理,需要从舆论角度引导,提升吃野味的社会成本,而非法律问题。

“关于提升违法代价和被追究概率,应实现较有效率的平衡,不能不顾社会成本走极端。在立法和执法中,还是需要进行一些‘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平衡。如入刑受到社会成本阻碍,一方面可多罚典型,让大众意识到被抓现行是大概率事件;如果罚款效果有限,可考虑适当提升违法代价,提升吃野味的法律成本。”

 

 

除本次圆桌外,知乎还联合上海检察青年工作委员会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远大前程法律咨询开辟线上援助通道,提供法律问题咨询。在举国上下的战“疫”中,法律正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作为个人,紧急时期更应知法守法,保障自身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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